【反修例】警員扮黑衣人混入示威者 張達明:警員喬裝若違法仍涉犯刑事罪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13 11:25

最後更新: 2019/08/13 15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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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達明坦言,近日看到警務人員廣泛地不跟從法律做事,貿疑警隊高層容許前線違反通例,感到痛心,認為警隊公信力破壞無可挽救。(網上影片截圖及資料圖片)

《逃犯條例》修訂風波未止,周日(11日)警方在銅鑼灣清場時,有喬裝成黑衣示威者的人,被揭發快速制服及拘捕示威者,警方處理示威手法被受質疑,警方昨日記者會上警務處副處長(行動)鄧炳強承認警員喬裝「不同身份」混入示威者,監警會前委員、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(13日)出席電台時指出,警員在喬裝期間若然參與非法活動,同樣干犯刑事罪,不應獲豁免。

張達明指出,倘參與非法集結的臥底喬裝警員,只是純粹觀察和搜集證據,行為不構成犯法,但若臥底警員在過程中,有份叫口號或鼓勵其他示威者挑起事端,就是一個犯法行為,他們沒有刑事豁免權。此外,他又表示,若喬裝警員只在現場觀察,便毋須出示委任證,惟在行使警權拘捕時,便須表明警員身分,向當事人說出警誡辭等。

張達明又指出,在反修例運動中,不時有大批警員、包括速龍小隊,在執勤時故意不展示警員編號,質疑警隊高層似乎是縱容同僚的做法,他擔心日後執勤警員在行使警權時,再沒有法律後果可言,長此下去對警隊的公信力和法治的破壞是無可挽救,對此感到痛心。而因為警員身上沒有辨識,相信監警會要跟進警隊問題時,會有很大的困難。

在周日(11日)銅鑼灣示威中,有一批穿黑衫、戴黃頭盔,跟示威者打扮相似的男子,疑手持警棍,與軍裝警員一起拘捕在場示威人士,有記者質疑警方派員喬裝示威者進行拘捕。警務處副處長(行動)鄧炳強於昨日(12日)召開記者會時承認,有警員喬裝「不同身份」混入示威者。